2016年岳阳市岳阳楼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选调3人公告

2016-12-27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岳阳市岳阳楼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选调3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元月10日至2017年元月12日17:30,共3天。报名地点:岳阳市巴陵中路523号(岳阳楼区政府二楼203室)。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岳阳楼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经岳阳楼区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岳阳楼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岳阳楼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岳阳楼区纪委监察局直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其中: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人员1名,其他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
  岳阳市范围内在职在编的事业编制(管理八级及以下职务)或行政编制(副科级及以下职务)自愿转事业编人员。
  三、选调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纪检监察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男性,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0岁(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及相关职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文字综合岗位需熟悉文字综合业务工作,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所学专业为文秘、汉语言文学等专业;②在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三年以上;③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三篇1000字以上文章;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身体缺陷;
  5.熟悉计算机办公系统软件操作。
  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
  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②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③有不符合职位选调任职要求的其它情况。
  以上有关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2016年12月1日。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差额决定和公示、试用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元月10日至2017年元月12日17:30,共3天。
  2、报名地点:岳阳市巴陵中路523号(岳阳楼区政府二楼203室)。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①《2016年岳阳楼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正反两面打印,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必须签署意见)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全额事业编制列编通知单等有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三张;
  ④其它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证件原件外,报名资料一律不退。
  (二)资格审查。区纪委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超过5:1方可开考。如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人数少于5: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弄虚作假、隐瞒事实而取得选调资质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比例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文字岗位考试内容主要为写作知识;其他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写作知识占40%。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参考考生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思维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结束后在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所有面试考生的总成绩及体检对象名单,同时公布体检的时间、地点。
  (四)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按照选调岗位计划人数与体检人数1:2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体检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组成联合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与拟调任职位匹配、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六)差额决定和公示。区纪委常委会依据综合成绩排名,在综合分析选调人选条件的基础上,差额研究决定选调人选,并将相关情况报区委审核。为确保选调人员质量,经区纪委常委会讨论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不选或减少选调人数。对拟选调对象,在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七)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有关人事手续,确立聘用关系。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按本单位岗位设置标准及岗位聘用情况享受待遇(选调前原所属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不作依据)。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此次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最低服务期内,聘用者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调出,否则不予办理任何手续。
  公示和试用期内出现不合格的情况,不实行递补。
  五、选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要实事求是的反映个人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二)组织和实施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岳阳楼区纪委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30-8245357(区纪委组织部)
  点击下载>>>
  中共岳阳楼区纪委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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