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考基本报考条件

2019-04-17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已发布,根据湖南省公务员局组织安排,网上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26日9:00至7月4日17:00,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9:00至7月4日17:00,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普通职位、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还需考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7月25日,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7月26日 。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20年湖南公务员考试教程复习。面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面试地点分别设在省直和市州。提前备考面试推荐参考2020年湖南公务员面试系统课程同时,为方便考生第一时间查看2020年湖南公务员考试基本报考条件有关信息,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20年湖南公务员考试基本报考条件有关内容公布如下:

2020年湖南公务员考试基本报考条件
要求
    内容
国籍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国家宪法
品行要求
 具有良好的品行
身体要求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年龄要求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间出生)。
  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工作人员定向招录职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人民警察职位,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特警职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医学类人民警察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具体职位的年龄要求,以招录职位表为准。
学历要求
   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省直职位由省直招录机关认定,市州及以下职位由招录机关提出意见,报市州委组织部认定。
 
户籍要求 
 
  招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公告发布之日为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对湖南公务员考试报考相关要求有疑问的考生可在湖南公务员考试网在线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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