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永州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公告(6名)已公布,报名时间:
6月24日-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2019年中共永州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委核心智库建设,努力提高参谋服务水平,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永州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永组发〔2017〕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选聘)文字综合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聘)原则
坚持在编制限额内进行的原则;坚持“择优、适用”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遴选(选聘)职位人数
1. 市委政研室文字综合工作人员4名(行政编);
2. 市委政研室信息中心文字综合工作人员2名(事业编)。
三、遴选(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 市委政研室文字综合工作人员职位要求已进行了公务员登记、具有3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信息中心文字综合工作人员职位要求已进行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具有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编在岗的管理八级及以下职员或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干部身份);
5.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时间截至2019年5月31日),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2年以上文字工作经历,有起草或参与起草重要公文、领导讲话、调研报告或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文章的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遴选(选聘)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未满1年的,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任期未满1年的;因机构改革转隶的人员和2019年市直机关遴选考试拟录取人员;
5.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4日-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市委政研室综合科(市委办公大楼827室)。
3.联系人:廖阳迪,8358143,18774654198。
4.报名材料。由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①单位推荐意见(主要是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专长的现实表现);②《市委政研室遴选(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③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⑥提供本人参与起草的公文、领导讲话、调研报告或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文稿3篇(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向工作单位通报。
(三)笔试
遴选(选聘)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遴选(选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选聘)计划。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采取命题作文等方式,测试文稿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选聘)职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如有放弃面试资格者由下一名递补。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五)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70%、30%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选聘)职位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用人单位派出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
(八)讨论决定
考察结束后,市委政研室室务会综合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确定遴选(选聘)人选。
(九)公示
将确定的拟遴选(选聘)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聘)结果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正式确定为遴选(选聘)对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遴选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十)调入
拟遴选(选聘)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之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顺利调入者自行负责。
五、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待定。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委政研室综合科负责解释。
中共永州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