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衡阳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编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4名)

2020-03-13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2020湖南衡阳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编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4名)已公布,报名要求:仅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17:30时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0年院编(非事业编制)招聘公告
 
  根据我院实际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院编制(非事业编制)医师、技师、药师及护理工作人员64名,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医院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德才兼备,思想政治素质高;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二)学历及能力要求:
 
  1.医师岗位
 
  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历,基础学历为全日制一本。均需具有医师资格证与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颁发的住培合格证。
 
  2.技师、药师岗位
 
  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基础学历为全日制一本。
 
  3.护理岗位
 
  护理1岗位要求基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不含专升本),工作安排至急诊医学部、重症医学科、手术室、感染科等科室。护理2岗位要求基础学历为全日制二本及以上(不含专升本)。助产士岗位要求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以上学历均要求须取得学历、学位双证。
 
  (三)英语要求:本科学历的须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学历须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副高及以上职称英语不作要求,护理1岗位及助产士岗位对英语不作要求。
 
  (四)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2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医师岗位中级职称年龄放宽至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副高职称年龄放宽至4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正高职称年龄放宽至55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生不超过28岁(1992年1月1日后出生)。大专生不超过25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任何招聘信息以我院官网发布为准。
 
  (二)报名要求(仅接受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17:30时
 
  2.网上报名邮箱:nhfyrlzyb@163.com
 
  3.报名资料
 
  (1)①《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编招聘考试报名表》、②《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编招聘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承诺书》、③《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非事业编招聘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请在附件下载,其中①、②需手写签名扫描或拍照);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提供现有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认定报告)、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导师签名,培养单位盖章)、有学历层次要求的提供学历层次证明、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
 
  (3)大学英语四六级证或成绩单扫描件、个人简历;
 
  (4)医师资格证。报考医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对应专业执业范围的医师资格证。应届七年制硕士、八年制博士除外。
 
  (5)住培合格证。报考医师岗位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对应岗位要求专业(或研究方向)的规培证。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住培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标明起止时间段),并且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培证或出具省卫健委住培管理机构开具的成绩合格证明,否则视为未达到应聘条件,取消公开招聘应聘资格,不予录用。已获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或博士学历的应聘人员,可以不提供规培证。
 
  (6)护士资格证。往届护理人员报考需提供护士资格证。应届生须在毕业当年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否则解聘处理。
 
  (7)工作经历证明。岗位明确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需要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所有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资格审核
 
  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在将我院官网进行公示。本次考试未收取考试报名费,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他人。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若开考比例确实不足3:1者,经医院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专科技能操作、临床能力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医师、技师、药师岗位的综合成绩中,笔试占比20%、专科技能操作占比30%、临床能力考核占比30%,面试占比20%;护理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占比40%、专科技能操作占比30%、面试占比30%。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时间等其他信息另行通知,请关注我院官网。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以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院编员工的聘用管理和事业编制员工一致,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待遇参照本院事业编制员工标准执行。
 
  (八)聘后管理
 
  符合事业编制招聘条件者,可参加事业编制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部 0734—8279405 8279023
 
  监督电话: 纪检监察室 0734—827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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