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常德市临澧县佘市桥镇招聘村(社区)党建联络员公告(3名)

2020-03-26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2020湖南常德市临澧县佘市桥镇招聘村(社区)党建联络员公告(3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3月25日—3月31日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临澧县佘市桥镇村(社区)党建联络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村(社区)党建联络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全镇共计划招聘党建联络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般应达到以下条件:
 
  1.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专业或技能条件;
 
  2. 大专及以上学历;
 
  3. 首次选任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特别优秀符合放宽年龄的是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曾任村(社区)干部一年以上;曾任或现任大学生村官或网格员;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在高校期间获得院系及以上荣誉;获得县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曾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作品等其他情形。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服从报考乡镇(街道)工作安排、岗位安排;
 
  6. 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为临澧县。
 
  四、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0年3月25日—3月31日
 
  2. 报名地点
 
  佘市桥镇党建办。
 
  3. 现场报名需提交资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相关证明。符合特别优秀条件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应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 报名程序
 
  填写《临澧县村(社区)党建联络员报名登记表》—镇党建办资格初审—报名结束。
 
  五、笔试
 
  1. 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笔试按1:2设置开考比例。
 
  2. 笔试对象
 
  经镇党建办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
 
  3. 笔试内容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操作基本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 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笔试由佘市桥镇党委统一组织,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1. 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由镇党委按照招聘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可随时取消其资格。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
 
  2. 确定面试对象
 
  在报考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未达到1:1.5的,所有参加笔试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名单在镇政府网站发布。
 
  3. 面试内容及方式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应变与自控、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气质等。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面试由镇党委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七、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进入体检的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笔试,以再次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八、体检
 
  体检由镇党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佘市桥镇党委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报考的体检合格人员。考察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务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形成考察材料。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经佘市桥镇党委研究同意,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结合应聘者报考意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镇党委研究后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在镇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象,分配到村(社区)工作。乡镇、村(社区)与党建联络员签订三方聘用合同,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备案,一般一聘3年。
 
  十二、相关待遇
 
  1. 党建联络员工作报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励”组成,基本工资由县财政承担,按月足额打卡发放到个人,月工资不低于一般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养老保险按政策由县财政和本人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其它保险由乡镇(街道)和本人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绩效奖励参照村(社区)干部标准由乡镇(街道)、村(社区)予以保障。
 
  2. 党建联络员工作满2年,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可多途径择优使用:村(社区)干部出缺后,择优推荐使用;定期从表现优秀的党建联络员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站所人员;按上级统一部署,每年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考录计划中单列一定数量指标,面向党建联络员考录公务员。
 
  十三、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6-5730088 监督电话:0736-57301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经佘市桥镇党委研究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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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佘市桥镇委员会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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