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公告(3名)已公布,现场报名时间:
2020年4月13日—4月26日,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条件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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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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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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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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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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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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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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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公务员身份,本科及以上学历,
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A证),
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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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及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无违法违纪行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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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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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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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公务员身份,本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不限性别,限财务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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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及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无违法违纪行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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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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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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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公务员身份,本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不限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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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及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无违法违纪行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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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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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9日以后出生)。
二、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公告在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需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资料:报名者需填报《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需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毕业证、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组织部门公章)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或照片,3张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报名执行员岗位还需提供司法考试A证。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
3.资格审查。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不足2:1的,需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采取以测试岗位专业技能为主的综合能力测试,组织笔试人员集中进行统一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面试人员集中进行统一面试。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
(五)公示、转任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经相关会议研究通过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选调人员,报编制、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转任手续。
三、有关事项
(一)被选调录用的人员原职级和原担任的行政职务自行解除。录用后工作表现优秀,能力突出,确有工作需要,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予以任用。
(二)用人单位不负责安排、解决被选调人员的住房和配偶、子女的就业、入学等相关事宜。
四、组织机构
公开选调工作在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党组领导下进行。未尽事宜,由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党组负责解释。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4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非工作日报名请提前联系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现场报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政治部304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27689720、0731-27689706。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