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邵阳市新宁县高级中学(含职业高中)招聘教师公告(36名)已公布,报名时间:
2020年4月22日上午8:00-4月28日下午5:30。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新宁县2020年高级中学(含职业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湖南师大等全日制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职中)教师36名。现就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岗位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高中(含职业高中)教师计划36名,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招聘信息在新宁县政府网站、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并在新宁县教育局门口公布栏张贴。
二、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2日上午8:00-4月28日下午5:30。
2.报名方式:考虑到疫情防控因素,将集中报名调整为网上报名,收集考生报名资料,完成资格初审。网上报名邮箱:437192389@qq.com。
3.报名要求:
(1)报名须上传的证件和资料
①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②学信网学历证明扫描件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
④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⑤2020年新宁县高级中学(含职业高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word文档,要求贴上电子照片)。
特别提醒:提交报名资料时,请按上述顺序整理好放入一个文件夹里,命名格式为“姓名+学科”后将压缩包发至指定的报名邮箱。
(2)填报岗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应一个岗位代码),多报或重报无效。相同层次相同学科岗位实行合并招聘(详见附件2)。实行合并招聘的岗位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从高到低)的排名次序,由考生按所报的学科自主选岗。
(3)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只设立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报名成功并初审合格的应聘者均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备课时间50分钟,试教不超过15分钟。考生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招聘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个别特殊急需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如需开考,报县人社局审定,并在原发布公告范围内公布)。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以及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体检程序。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分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体检的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由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体检合格者签订聘用意向合同书。
4.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岗位数。
(四)资格复审和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者必须提供报名材料中所有材料的原件。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
2.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在大学期间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态度及表现等情况。
如有复审、考核不合格者,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岗位数。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复审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宁县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三、纪律要求
1.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及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证件、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被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到岗到位。办理招聘手续后未按时到岗到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4.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5.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0739-4822345(县人社局) 0739-4822950(县教育局)
0739-4822283(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宁县教育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