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各部门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41名(无事业编制)。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单位其他领导及相关人员任成员。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医院监审科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三、报考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勤奋;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服务期限未满或者违约的农村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不得报名。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此次人员招聘计划41名,详见附件《2021年津市市人民医院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相关说明
1、30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6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高校毕业生岗位仅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学校开具证明,招聘单位根据证明及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5、凡所需专业注明是某个专业而非某类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需求。
6、有执业证或资格证要求的岗位,通过相关考试未取得证书的可凭合格成绩单报名。
7、第一学历是指考生取得的第一个高等教育学历,正规全日制专升本视同为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8、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津市市人民医院网站(www.hnjsrmyy.com)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30日8:00-17:00(节假日除外,工作日12:00-14:30休息)。
2、报名地点:津市市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415室。
3、报名携带资料:见附件2。请应聘者自行到津市市人民医院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津市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持本人签名的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需要工作经历的有工作单位出具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在报名应聘前,国家和省里尚未组织相应的执业资格考试的应聘者,不需要提供执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但招聘岗位其他要求栏内要求具有执业资格条件优先的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执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医院对应聘者由医院监审科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三)考试方法
1、参考人员:
所有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参考。
2、考试方式:
采取理论测试、实际操作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医疗、医技医药岗位:成绩=理论测试成绩×45%+实际操作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25%
护理岗位:综合成绩=理论测试成绩×35%+实际操作测试×35%+面试成绩×30%
原则上理论测试和实际操作测试成绩综合排名(与录取人数按2:1比例)进入面试。
综合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3、考试时间及地点:
理论测试:8月3日8:30,津市市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415室领取准考证,8月3日10:30开考。考试地点:行政楼6楼第一电教室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8月4日8:0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另行通知
4、要求:
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得以电子身份证代替,下同)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医务人员等岗位的应聘者同时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对青霉素过敏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及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津市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则终止聘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八、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津市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待遇:
1、所有新进人员执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半年。试用合格能独立执业者,其工资、绩效与现编制实名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养老保险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他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照有关规定参保、缴费。
2、有规培证及执业医师证的博士、硕士研究毕业生、本科一批毕业生,在津市市区内购买商品房,凭购房合同及签订十年服务期限的协议书,享受《津市市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协议书》待遇及补贴。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疗专业的外地单身员工,医院可提供公租房。
4、职称晋升、聘任按照国家、省、市统一职称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 0736-4216585(人事科)
监督电话: 0736-4217658(纪检监察室)
九、特别提示
本院常年招聘临床医学类副主任医师(40岁以下)、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规培生(双一流、211、985)。
附件下载>>>
津市市人民医院
2021年7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hnjsrmyy.com/Web/Article/4a13a1d9-d0b7-4f57-9131-01376e2f609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