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公开招聘中级雇员简章(1名)

2021-07-19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2021湖南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公开招聘中级雇员简章(1名)已公布,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上午9∶00至7月29日下午17∶30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1年公开招聘中级雇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1、合同管理:聘用的政府雇员依据雇用合同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2、薪酬及福利:政府雇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佣金包含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和个税,社保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按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缴纳。中级雇员佣金每年6-10万元,工资数额根据所聘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情况予以核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7、不得报考的情形:
 
  (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领取准考证—疾病筛查—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简章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官网长沙决策咨询网(http://zfyjs.changsha.gov.cn)公开发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决策咨询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不另行通知。
 
  五、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1:《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1年公开招聘中级雇员岗位表》)
 
  说明:1、35岁以下是指1985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参加工作年限满足下列之一: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工作5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计算至2021年7月。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应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由所在院系盖章)。
 
  4、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5、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六、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下审核、现场领取准考证。
 
  1、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上午9∶00至7月29日下午17∶30。报考人员可登录长沙决策咨询网(http://zfyjs.changsha.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上传邮箱398853614@qq.com,同时还要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彩色相片、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如有发表的论文或相关工作业绩的证书、证明也可一并提供)。应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须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由所在院系盖章)。
 
  2、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上午9:00至7月29日下午17:30,资格初审结果通过长沙决策咨询网进行反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笔试最低开考比例(5:1)。低于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1年7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由本人凭身份证到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公楼九楼东)现场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
 
  七、疾病筛查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具体见附件(附件4: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1年公开招聘中级雇员疾病筛查方案;附件5: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6: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招聘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疾病筛查方案。考生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疾病筛查工作,并在招考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八、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8月1日,具体以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为写作(科目一:领导讲话、科目二:理论文章),分上午、下午两场进行,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两科各占5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笔试结束三天后,考生可在长沙决策咨询网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考试结束后第四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到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公楼903房)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带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原件),并于当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九、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的,科目一成绩高者入围。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决策咨询网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十、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为写作(科目三:调研报告)。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将在长沙决策咨询网公布。
 
  4、考核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十一、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考核成绩占4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十二、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将在长沙决策咨询网予以公布。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则从报考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三、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2、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考察人选空缺时,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四、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长沙决策咨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薪酬,并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拟录取人员为应届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必须在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最后期限截止为2021年7月31日。
 
  十五、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咨询电话: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办公室0731-88665935
 
  3、监督电话: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0731-88667193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37、88666078
 
  附件下载>>>
 
 
 
 
 
 
 
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rsj.changsha.gov.cn/rszc/rsrc_131369/gkzk_131379/sydwzk_131381/202107/t20210719_10074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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