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澧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县教育局在全县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中选聘教师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计划数
1.农村工作20年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25人
初中道德与法治1人 初中语文1人 初中数学1人
初中化学1人 小学语文9人 小学数学8人
小学英语3人 小学道德与法治1人
2.农村工作5年以上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80人
初中语文7人 初中数学7人 初中英语5人
初中历史3人 初中生物3人 初中地理3人
初中道德与法治3人 小学语文13人 小学数学13人
小学英语5人 小学音乐4人 小学体育8人 小学美术4人 小学道德与法治2人
二、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条件
1.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学历要求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提高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提高学历),报考初中学段教师必须具有初中教师资格证或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适(转)岗培训合格证;初中学段教师报考小学学科不受资格证科目限制,小学学段教师报考小学各学科必须具有相应学科小学教师资格证或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适(转)岗培训合格证。
2.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等级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为二级乙等及以上;农村中小学工作20年(2001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做要求。
3.参加农村教育工作满5年。
4.近5年在职在岗且没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受处分者取消报名资格)。
5.符合上述条件的特级教师、近五年(2016年7月—2021年6月)教学比武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的教师(仅限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完整的现场课堂教学竞赛)、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省级以上优课获得者,本人提出申请,根据城区学校学科需求,由人事股会同相关股室审核后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免试选调。
6.在分配学校时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7.农村中小学工作20年(2001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教师已进行预报名,不再另行报名,参加选聘考试,选聘岗位单列。一经选聘,服从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单列选聘不满的岗位自动转入到普通岗位。
四、加分规定
1.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及县级以上初中学科抽样检测列全县前1/4的加1分(兼教学科不重复计分)。
2.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全县小学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及县级以上小学学科抽样检测列全县前1/4的加1分(兼教学科不重复计分)。
3.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全县运动会(田径、球类)前三名、足球联赛前三名、艺术节和建制班合唱比赛获二等奖以上的教练或主要指导教师加1分。
4.近五年(2016-2020年)优岗给予加分,即1个优岗加0.3分。
5.上述第1、2项加分以基教股审核的意见为准,上述第3项加分以体艺股审核为准,上述第4项加分以人事股审核意见为准。免试和加分对象均在网上公示。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入围对象、考察、聘用、公示等步骤进行。
1.报名
①报名时间:7月26日-7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②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8号楼418室(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③报名要求: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公告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彩照1张,及各种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不合者不予报名。
2.面试
面试时间:7月31日。应聘人员集中时间:7:30。
面试地点:澧县九澧实验中学(澧浦南路新址)
音乐、体育、美术教师面试内容为备课、试讲、基本技能测试,总分100分,其中备课20分,试讲40分,基本技能40分(体育教师基本技能测试项目为队列20分、自选特长20分;音乐教师基本技能测试项目为钢琴20分、自选特长20分,钢琴曲目为六年级上册某一完整歌曲,要求弹唱合一;美术教师基本技能测试项目为素描静物写生40分,要求在60分钟内在指定地点完成作品)。
其他学科面试内容为备课、试讲,总分100分,其中备课30分,试讲70分。
备课、试讲内容为: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随机抽取八年级上册或全一册(初中化学为九年级上册或全一册)某一堂课;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随机抽取六年级上册或全一册某一堂课(体育学科指定七年级教材,所有教材均为澧县2020-2021学年度现行教材),应聘者自备教材,教材上不得留有明显的备课标记。
面试时应聘者先集中备课45分钟,再按抽签顺序试讲,试讲时间8-10分钟。
面试工作基本要求:
①评委的确定。根据学科和报名情况分组,面试评委全部异地聘请。
②人员的培训。面试前,分别对全体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统一培训,进一步明确面试要求,规范面试程序,统一测评标准,严格纪律要求。工作人员熟悉评分汇总表格及操作规程。
③考点的设置。考点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点外划警戒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内放置手机信号屏蔽设备。科学合理设立候考室、备课室、练习室、试讲室。制作相应的顺序号,由应聘者自行抽签并登记。
④工作岗位的设置。考室内设置统分员(兼核分员)、考场监督员(兼计时员)2个岗位;备课室、练习室设置考生管理员1个岗位;各考室与联络组的联络由监督员来担任。
⑤试卷的管理。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由教育局聘请专家将上课内容按课题制成签号,将音、体、美基本技能测试的项目及要求制成题号,备课前由考生代表随机抽签决定备课内容。
⑥面试评分。评委对应聘者的表现进行评分,先评要素分,再综合成总分。最后一个项目完成后计总分。统分方法:计算所有评委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即为应聘者的面试得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亮分。
⑦成绩转换。面试结束后,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考务组将应聘者序号换成实名。
⑧相关资料的上报。面试结束后,考场工作人员将所有资料、表格收回,将题本、评分表、成绩汇总表等交县教育局封存。
3.确定入围对象
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
4.聘用
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的职位数依次聘用。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作自动放弃。
根据岗位设置管理规定,一经选聘,如新单位没有对应空岗,则按本人原岗位等级的基本级办理工资异动手续,随后参与所在单位岗位等级的竞聘。
5.公示
选聘结果在“澧县教育云”网站上公示3天。
六、相关制度
1.选聘工作在县教育局党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2.整个面试工作由监督组和考务组负责,如出现重大、紧急或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由相关责任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决定。
3.考室内实行主考官负责制。主考官对本考室秩序和面试评分结果负责。对考室出现打招呼、递条子、无关人员进出考室等现象,主考官必须予以制止。如考官评分结果差别过大,主考官应仔细询问评分理由;如属评分不公正行为,主考官要及时进行纠正。主考官接受考室监督员的监督。
4.实行考室监督制度。面试考官评分过高或过低,考室监督员应及时向主考官指出并进行处理。
5.实行回避制度。凡面试考官、工作人员与应试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必须回避。
6.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主考官、考官、工作人员、应试者在面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规定追究其责任。对出现不良记录的考官,不再列入考官库名单。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测试。
2.在报名条件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如出现代考等违纪舞弊事件,除取消测评成绩外,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查处。
3.选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将在澧县教育云上公告,请及时关注。
4.报名表格请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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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教育局
2021年7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lxeduyun.com/Item/2447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