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49名)

2021-08-18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2021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49名)已发布,报名时间:①专任教师岗位(JS01-JS02):2021年8月24日至10月24日;②专任教师岗位(JS03-JS13):2021年8月24日至8月30日;③其他岗位(FD01-FD04):2021年8月24日至8月30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湖南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hngwyworg,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是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南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为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主管的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坐落在湖南省湘潭市。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领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7个;招聘计划49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ceg.com/)、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网页(https://rsc.hnucc.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①专任教师岗位(JS01-JS02):2021年8月24日至10月24日
 
  ②专任教师岗位(JS03-JS13):2021年8月24日至8月30日
 
  ③其他岗位(FD01-FD04):2021年8月24日至8月30日
 
  2.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材料目录及要求详见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网页)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njyzzrsc@163.com。如果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邮件回复,请主动与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网页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的,应提交近三个月由组织关系隶属的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8月23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邮箱报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网页公布。
 
  2.复审:
 
  ①应聘专任教师岗位(JS01-JS02):直接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直接考核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体检。
 
  ②应聘专任教师岗位(JS03-JS13):试讲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体检。
 
  ③应聘其他岗位(FD01-FD0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合格线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凡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则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技能测试和面试。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考试通知在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网页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其中,JS01-JS02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①应聘高层次人才(JS01-JS02):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总分100分。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与师德、教育教学工作能力与业绩、科研成果与业绩等。
 
  设置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
 
  ②应聘专任教师岗位(JS03-JS13):采取笔试、试讲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重要时政、《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用教材,李永新主编,人民日报出版社2020年11月第1版)和写作,总分100分。
 
  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试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模拟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教学能力和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等,总分100分。
 
  设置试讲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试讲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③应聘其他岗位(FD01-FD04):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重要时政、《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用教材,李永新主编,人民日报出版社2020年11月第1版)和写作,总分100分。
 
  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技能测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采取实操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岗位工作日常案例进行分析判断的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总分100分。
 
  FD01-FD04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以上三类岗位,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标准或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技能测试、试讲、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网页公布,不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①应聘专任教师岗位(JS01-JS13):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②应聘其他岗位(FD01-FD04):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58662802(学院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58662805(学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下载>>>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8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pzl/sydwzp/202108/t20210818_203739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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