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湖南省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和享有中国女排腾飞基地、有色金属之乡等美誉的湖南省“南大门”——全国文明城市郴州,是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占地1763亩,分王仙、北湖两个校区办学。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有50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个;招聘计划10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湘南学院(https://www.xnu.edu.cn/)、湘南学院人事处(https://rsc.xnu.edu.cn/)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招聘的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等通知均将发布在湘南学院人事处(https://rsc.xnu.edu.cn/),应聘人员自行查阅,学校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8日至8月31日。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以报名邮箱在报名时间收到的报名邮件为有效报名。
3.报名材料
(1)应聘者如实填写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DOC格式。
(2)《湘南学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请前往湘南学院人事处网页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Excel格式。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JPG格式。
(4)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硕士阶段均需提供),JPG格式。
暂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则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5)个人自荐材料,含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各类过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DOC或JPG格式。
(6)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JPG格式。
请应聘者将以上材料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专用邮箱xnxyrsczp@163.com),并用设置阅读回执的方法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4.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则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岗位中有关工作经历的要求,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7月31日(含)为截止日期。
(3)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现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盖党组织公章并由党组织负责人签字)。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湘南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到湘南学院2号办公楼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有效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学生辅导员岗位(21xf01-21xf04):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写作水平(应用文写作和材料作文),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师德规范、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总分100分。
(2)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团队合作精神、应聘资格条件、是否有涉毒吸毒行为或有吸毒史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南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5-2653099(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5-2653031(学校纪检监察室)
附件下载:
湘南学院
2021年8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pzl/sydwzp/202108/t20210819_203770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