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和《关于加强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61号),本次考试必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参加笔试人员进入考场前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2)本人考前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3)本人考前24小时内健康码、行程码彩印件。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考虑到防疫检测要求,请考生提前安排出行时间,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笔试考点等待检测。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提交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和本人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及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或健康码、行程码有异常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现场医务工作人员处理。
4.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5.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6.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笔试:
(1)无准考证、身份证或考前24小时内健康码、行程码彩印件;健康码、行程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
(2)考前28天内有境外或者港澳台旅居史的;
(3)考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查询办法: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
(4)考前14天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查询办法同上);
(5)考前28天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6)考前14天内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7)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8)有发热(体温等于或大于37.3度)、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
(9)未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加考试。
符合参考健康要求的考生,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等于或大于37.3度)、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怀化市纪委监委
2021年12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hrsks.com/Show/34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