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湖南湘潭市湘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54名)

2022-06-29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 湖南湘潭市湘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摘要

  2022年湖南湘潭市湘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已发布,本次招聘共设31个岗位,计划招聘54人,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在现场报名时一并进行(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8日至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湘潭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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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湘潭市湘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正文

湘潭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湘潭县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设31个岗位,计划招聘54人,具体要求详见《湘潭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岗位,高校毕业生指2020、2021、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7.报考人员的学历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国(境)外的学历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通过学历认证的,视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要求有任教工作经历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任教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任教工作经历;
 
  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调查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目前县内在编的教师;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官方网站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tx.gov.cn/9128/index.htm)、湘潭县教育局网(http://www.xtx.gov.cn/9065/index.htm)。
 
  (二)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和准考证领取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在现场报名时一并进行(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2.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8日至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湘潭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4.报名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
 
  (1)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或提供材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3)报名和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同时还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3张、《湘潭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教学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的学历证明(要求有二维码)。2022届毕业生未领到学历证书的,须由所在毕业院校开具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缴费:报考人员需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现场缴纳考务费。缴费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退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6.准考证领取:报名有效、资格审查合格并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为有效报名人员,有效报名人员于笔试当天现场领取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和面试。
 
  7.重要提示: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资格审查、岗位计划调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与计划调整
 
  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降低开考比例为2:1,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到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超过3:1的岗位,降低开考比例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经县人社局批准后,在笔试前发布公告。报考人员所报考的岗位取消的,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2.笔试时间:2022年7月13日9:00-11:00;地点:湘潭江声实验学校。
 
  3.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入围末位笔试成绩相同时,成绩相同者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试教,总分100分。形式为面对评委上一节课(备课时间40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省去学生活动时间,初中阶段相应学科教材)。
 
  4.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5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
 
  2.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县人社局提出复检。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递补
 
  如遇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或不合格情况,出现招聘计划未满时,根据有关规定,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整个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列入事业编制,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享受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待遇。聘用人员在湘潭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如未按期到聘用单位上岗或未按期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应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好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场所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场所码、健康码须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且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证明方能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如果考生因场所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原因不能及时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现场报名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予报考。
 
  (二)对于省外提前来县的考生,当天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所居住的社区或酒店报备。如遇健康码变码的,要及时向所居住的社区或酒店报告,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程序和要求主动进行集中隔离管控(食宿费用自理),直至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且结果均为阴性、健康码自动变为绿码后方可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等环节;否则,不得参加报考。
 
  (三)考生近期要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了解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可咨询湘潭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咨询电话:0731-52811120。
 
  (四)考生要仔细阅读《湘潭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并签署承诺书。
 
  六、其他事项
 
  湘潭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和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严格按程序办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本次招聘全过程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我县有关疫情防控的措施。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公告,并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考务咨询电话:0731-57882069
 
  举报监督电话:0731-57882581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县教育局
 
  2022年6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www.xtx.gov.cn/9072/9080/content_1046652.html
\ 湖南湘潭市湘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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