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公务员常识累积:科举制度

2022-11-30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 湖南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题包含哪些知识?

  行测常识判断考点范围很广,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长时间不间断的积累。今天湖南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常识相关考点是“科举制度”。

历朝科举制度梳理

  科举制由隋朝开创,因分科举人而得名,为选拔官吏的制度。基本方法是由国家设立科目,通过逐级考试,按成绩授予相当的官职。

  一、隋

  1.时间:隋开皇七年(公元587)

  2.人物: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下诏定制,为科举制度之始;大业三年(公元607),炀帝创立进士科,以试策取士,科举制逐渐形成;

  3.内容:隋初规定原有的秀才、明经两科,由州县学送生徒到中央参加考试。

  二、唐

  (一)完善:唐代科举考试分为制举和常举两种。

  1.制举由皇帝特旨召试,应举科目广泛,应试者身份不限,中第者可获出身或官职;

  2.常举每年举行,科目主要集中在明经、进士两科,中第者可获得出身,通过吏部铨选,才能正式做官。

  (二)创新

  1.殿试:武则天时期,发展了科举制度,实行“殿试”,亲自考试取官。

  2.武举:充实科举内容,增加进士录取名额,并开创了制科。

  3.自荐:仪凤元年(676年)令两广、贵州等地选拔人才,时称“南选”。此外,又有“自举”“试官”“员外官”等名目。

  三、宋

  创新:创立“糊名”“誊录”之制。糊名就是把试卷卷首的考生姓名、籍贯和初定等第都要封住或者裁去,以防评卷官徇私作弊。誊录就是抄写试卷,誉录后送归封弥官存档;誉录的卷子称草卷,送给考官评阅。

  四、元

  内容:元朝划分民族为四等的统治政策(1蒙古人 2色目人 3汉人 4南人),对各个等级也作出不同规定。在考试科目上规定蒙古、色目人考两场,而汉人、南人考三场,考题难易也有差别。

  五、明

  1.创新:明代科举分乡试、会试两级。子午卯酉之年在省城举行乡试,中试者为举人;辰戌丑末年各地举子在京城举行会试“亦称春闱”,合格者为贡士;贡士再经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合格后,即分三甲张榜公布,统称进士。

  2.考试:考试命题一律出自《四书》《五经》,答卷的解释限定于以朱熹《四书集注》为据,不得随意发挥。八股文定型于明朝中叶,每篇文章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等八部分组成,文字要讲究对偶工整,不仅形式僵化,而且要“代圣贤立言”。

  六、清

  1.沿明:清朝科举所用八股文之内容、形式较明朝限制更严。

  2.创新:

  (1)鸦片战争以后,变通科目之制,开始把西学加入科举之中(洋务运动);

  (2)甲午战争后,维新运动兴起,1898年6月23日,光绪帝下诏,废除八股文;

  (3)1901年8月29日科举考试增设中外政治、史事、策论,停止武科考试;清政府被迫于1905年9月2日发布“上谕”,宣布“自丙午科(1906)为始,所有分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这样,“停科举以广学校”,科举制遂废除。
\ 刷题巩固,趁热打铁

  例题:“三元及第”是指在科举考试中,(  )三次考试都是第一名。

  A.乡试、会试、殿试

  B.乡试、院试、会试

  C.乡试、会试、省试

  D.童试、会试、院试

  【解析】A

  解析:隋唐两朝考试程序最初为两级,即郡试和省试;宋初改为三级,即州试、省试和殿试;明、清时,考试程序分为四级,即郡试、乡试、会试、殿试。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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