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张家界市扬力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市青基会”)是在湖南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的慈善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为共青团湖南省委。因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工作职责
1.负责市青基会办文办会、项目策划、财务管理等日常事务。
2.负责市青基会资助项目、希望小学及配套项目申报资料的收集、审核、建档等工作。
3.完成市青基会理事长、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报名要求
1.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热爱青少年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同等条件下有从事公益机构相关经验者优先;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
5.专业不限,中国语言文化类、财务类、公共管理类等相关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审、试用等程序进行。
二、报名
通过“张家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张家界青年”“掌上张家界”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人员通过各发布平台下载《湖南省张家界市扬力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时应聘人员需填写好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等证件,将以上资料的电子档、扫描PDF文件,打包发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14834929@qq.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市青基会招聘+姓名”。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4日下午5:30,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提交的报名资料不齐全者,视为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
三、笔试
考生凭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采用百分制,注重考察应试者对党的基本理论、共青团及希望工程等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不指定考试范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现场资格审查
审查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审查人员;审查地点及联系方式:团市委未保办办公室(永定区子午路376号市发改委大楼西头5楼-5107办公室),0744-8292243;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任职证明、社会信用记录查询报告、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查时间另行通知。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审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审人员,采取现场面谈方式进行审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试用
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特殊情况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合同签订
本招聘岗位属于劳务派遣制岗位,以劳务派遣形式管理和使用聘用人员,并由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派遣手续,试用期开始时签订合同。
工资福利待遇
参照本地事业单位管理九级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绩效、奖励绩效标准发放工资并享受餐费补贴,每月发放工资为扣除代替个人缴纳五险一金费用后的80%,剩余20%绩效工资根据《湖南省张家界市扬力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按年度考核结果在年底一次性发放。
日常管理
合同签订后,由市青基会进行日常管理。受聘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青基会各项规章制度。对有违法违纪行为和没有达到考核要求的员工,市基金会有权予以解聘、辞退、开除。
公告未尽事宜,由市青基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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