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已于6月12日报名截止。根据聘用制书记员岗位的报名人数,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报名时间和书记员岗位报名条件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1.延长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6月15日。
2.放宽书记员岗位报名条件。由“聘用制书记员具有法学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放宽为“聘用制书记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他要求不变。
特此公告。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2024年6月13日
湖南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正文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2024年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不断加强法院队伍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4名,聘用制书记员5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勤勉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谨言慎行,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聘用制法官助理具有法律资格A证,聘用制书记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六)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涉毒吸毒人员;
(九)本人或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工作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回避的;
(十)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法官助理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查案件材料,提供诉讼服务,协助法官组织证据交换、庭前会议,参与庭审活动;
(二)协助法官开展诉调对接、进行调解;
(三)接待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四)协助法官依法采取保全措施;
(五)协助法官依法办理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等工作;
(六)协助法官依法调取证据;
(七)根据法官的要求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研究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开展案例检索等;
(八)在法官指导下草拟审理报告、裁判文书等;
(九)协助法官做好案件执行工作;
(十)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宣传、调研、信访接待等;
(十一)完成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等工作。
聘用制书记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至6月15日。
2.报名邮箱:报考人员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yhsfyzzb@163.com,邮件名称注明“考生姓名+报考法官助理”或“考生姓名+报考书记员”。
3.报名资料:
(1)《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近期彩色1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法律资格证。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初审
由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接到通知后,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专业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中文速录技能,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笔试后另行通知,测试开始15分钟内未能到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不能提前退场。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经过资格复审。按笔试50%+面试50%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当出现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七)体检和考察
1.综合成绩=笔试(35%)+技能测试(35%)+面试(30%),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3.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经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后,对拟招聘人员在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按相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派遣期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聘用制法官助理月工资为3500元,聘用制书记员月工资为2800元,试用期工资按80%发放。合同期间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
四、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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