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2024年秋季高中及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需补充部分专任教师,计划面向本县在编教师公开选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第四中学、贺龙中学、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含完中的初中部)正式在编教师(含2021年特岗)进行选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完中的初中部)正式在编教师进行选调。
二、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专任教师145人,其中高中教师34人,初中教师26人,小学教师85人。具体选调岗位详见《桑植县2024年秋季高中及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本次选调公告、成绩公示、结果公示等相关事宜通过桑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angzhi.gov.cn/)向社会公布。
本公告中涉及工龄、任职年限及服务年限计算到2024年,计算办法为年减年。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近2年在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岗位上,除法定节假日外,每学期病假累计不超过1个月、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
2.思德表现良好,近三年(2021-2023)年度考核合格;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岗位要求
1.高中岗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男45岁以下(1979年7月17日以后出生),女40岁以下(1984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2.初中岗位:现任教初中或小学学科,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含获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暂未认定的),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或近两年任教学科相符(初等教育专业可以报考任意一门学科)。
3.小学岗位:现任教小学学科(含公办中心幼儿园任教的教师),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含获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暂未认定的),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或近两年任教学科相符(初等教育、小学教育专业可以报考任意一门学科)。
(三)限制条件
1.聘为正式教师后在农村学校工作未满5年(含特岗服务年限和“三支一扶”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城区学校。
2.农村学校的教师评定为高级职称后服务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以及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认定不适宜调配的,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15日在桑植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高中学校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8:00-18日17:00
报名地点:直接到选调学校报名。需提交《桑植县2024年秋季高中学校教师选调报名及资格审签表》(附件2)及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名时填报到具体学校和报考岗位。
2.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8:00-18日17:00
报名地点:教育局人事股。需提交《桑植县2024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选调报名及资格审签表》(附件3)。报名时填报到报考岗位,不需填报具体学校,待笔试成绩出来后,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在《桑植县2024年秋季高中及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中选择选调学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择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试卷客观题实际得分排名择校。入围人员如有放弃者,在本岗位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学校若有多人报名则以学校为单位派1名代表上交报名审签表。
3.报名时需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和报考岗位)。
(三)考试
1.高中学校公开选调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选调学校在教育局派出人员的监督下组织实施,面试相关事宜由各选调学校另行通知。面试要求在7月25日之前完成,选调学校将面试结果和面试过程材料于7月25日17:00前交教育局人事股。
2.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1)笔试内容: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学科专业知识,时量120分钟,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7月27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7月26日8:00-17:00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5)加分政策: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按工龄加分,工龄20年及以上的加3分,15年-19年的加2分,10年-14年的加1分。
(6)笔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工龄加分。
(四)考察
1.高中学校依据面试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入围最后名次如有并列成绩的,一并列入考察对象。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岗位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由选调学校根据考生面试表现决定是否确定为考察对象。
2.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依据笔试综合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入围最后名次如有并列成绩的,一并列入考察对象。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岗位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最后一名不得列为考察对象,最后名次如有并列成绩的,都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3.考察由选调学校在教育局派出人员的监督下组织实施,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座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师德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工作量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报考期间的表现,并核实考察对象的报考条件、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选调。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如果选调学校申请递补,则按照报考该岗位人员的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方案由选调学校另行通知。
考察合格的,由选调学校和选调对象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岗位聘任协议书一式两份,学校存档一份,交教育局人事股一份。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后自动放弃的人员在5年之内不得参加进城选调考试。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列为拟选调的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聘用
根据拟调单位的空岗情况,按照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聘用,无岗低聘,执行实聘岗位工资待遇。
五、工作纪律及要求
(一)本次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教育局纪工委全程参与。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744-6220077。
(二)高中学校自行组织的面试方案及各选调学校的考察方案须报教育局备案同意后,在教育局派出人员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三)各学校应对照选调公告,严格把关报考条件,实事求是填写报考审签表。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报考人员在整个选调过程中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工作联系
桑植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sangzhi.gov.cn//c2382/20240715/i9207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