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的精神,经长沙市民政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劳动合同法》《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普通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年龄 |
学历 |
所学专业 |
其他要求 |
护理 |
4 |
45周岁以下 |
大专
及以上 |
护理 |
1.有3年及以上养老护理工作经验,有四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或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有护士执业证书。 |
护理员 |
4 |
45周岁以下 |
高中
及以上 |
不限 |
1.有3年及以上养老护理工作经验;
2.有五级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
3.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荣誉的学历可放宽至初中。 |
说明:1.45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2.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专业符合《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的情形时,招聘单位根据教育部专业设置规定及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笔试—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有关考试的具体安排、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各环节信息均通过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官方网站(http://www.csyf1951.com)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人事部2308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现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周二)9:00-7月18日(周四)17:00。
3.开考比例: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24年7月20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为养老护理知识,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护理行业从业时间长者入围。
2.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官方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现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公告将在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官网上公布。
3.考核方式为实操考核,满分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护理岗位实操考核内容参考《湖南省常用护理操作技术规范》;护理员岗位实操考核内容参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初级养老护理员工作要求。
4.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六)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官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公示及相关手续办理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在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官网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一次)。
六、其他
1.咨询电话:
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人事部0731-82920803
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护理部0731-82766220
2.监督电话:
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纪检监察0731-82865621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907930
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2024年7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csyf1951.com/xwzx/ShowArticle.asp?ArticleID=2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