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录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不良嗜好;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务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专职队员需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有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录岗位
报名要求
专职队员:
年龄:战斗员:18-28岁;驾驶员:20-35岁。
学历: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岗位要求:战斗员具备一定的体能素质,篮球、游泳特长优先;驾驶员取得B2以上驾驶证,驾龄满2年并具备一定的驾驶基础,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工作时间:每月上20天休8~10天,24小时备勤。
薪酬待遇:战斗员3400元以上,驾驶员4700元以上(根据驾驶证等级不同,享受800-1500元技能补贴。)。
注:薪资待遇指每月工资,不包含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工会、单位部分社保,商业险、伙食费、被装费用等其他福利
四、报名须知
根据工作要求,本次报考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08:00至11月11日17:00
(二)应聘者将所需报名资料发送到招聘QQ邮箱中:
招聘邮箱:272224385 qq.com
招录办公室咨询电话:0746-8353119。
咨询时间为国家法定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将会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本人,进入招聘考核流程。
(三)现场资格审核,地点: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6楼队务督察科,时间:11月12日上午9时至11月14下午17时。携带以下资料进行复核。
1、《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填写后打印并本人签字;
2、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薄本人页;
4、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证书等;
5、有从事相关工作的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提交单位工作证明以及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相关辅证材料),退伍军人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提供退伍证或相关证件照片(含个人信息两面);
6、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报告打印时间要求:报名日期前5天及以内均可);
7、参加体能测试的健康承诺书(附件2)注:签名并按手印;
8、《服从调剂表》(附件3)注:服从调剂的填写。
9、报考驾驶员需提供《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注:当地交警大队查询盖公章)。
以上所有资料需要原件核查,复印件留档,请所有考生准备好。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是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材料的,一律取消招录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注:招聘对象所产生的体检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录用签订合同后由所在单位报销,未录用人员的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福利待遇
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考评、职务、岗位津贴及技能补贴和奖励工资等组成。
合同约定期限内工资随工作年限、等级递增;
购买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相关社会保险,并为长期稳定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公积金,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标准;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服役时间、救援队伍工作时间、视同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时间,可计入定级时间(不计入招聘后工作时间),结合职业技能等级情况,授予相应等级并确定工资档次;
加入工会组织按规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年底发放一次性奖励工资;
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提供制式服装、工作餐,每年免费体检1次,按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休假疗养、子女入学等优抚优待,依法享受婚假、陪产假、育儿假等法定假日;
优先推荐参加国家队消防员招录,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优先推荐参加面向具有消防救援实战经验大学生消防员录用干部考试;
根据工作及业务能力可参加评优评先、立功受奖。
六、招聘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招录考核。考核按资格审查、体格检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专业测试)、面试、政治考核(含家访)的顺序进行。通过全部考核的人员,按照专业测试、面试予以综合赋分。考核时间安排将提前2天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在招录考核整个过程中发现有招录者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者,取消招录资格。
七、公示及录用
(一)支队将拟聘用(替补)人员名单在“永州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列为可聘用对象。
(三)与单位直接订立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入职前,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订立劳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连续订立两次劳动合同或工作10年以上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四)补充聘用。在试用期3个月内,聘用对象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从公示替补对象中依次替补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全程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此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相关考核事项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及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报考人员,请确保所填手机号码真实有效,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查看短信通知。招聘过程中报考人未按通知要求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在支队设立举报电话:0746-8353006,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本公告由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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