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衡阳市南华大学招聘第二批非事业编制人员考试通知

2024-11-07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 湖南衡阳市南华大学招聘第二批非事业编制人员考试通知摘要

  2024年湖南衡阳市南华大学招聘第二批非事业编制人员考试通知已发布,于试教入围名单将于11月8日当天中午在人力资源处官网实时发布;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招聘考试安排做出调整的,将另行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通知,请应聘者实时关注。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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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衡阳市南华大学招聘第二批非事业编制人员考试通知正文

南华大学2024年第二批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南华大学2024年第二批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公告》,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对我校2024年第二批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线下身份核验
 
  (一)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上午8:00-9:00
 
  (二)地点:南华大学南华楼412教室
 
  (三)相关要求
 
  1.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带好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线下身份核验。未及时到达现场完成身份核验者,不能参加考试,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线下身份核验通过后即可领取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和试教。
 
  3.必须由考生本人领取,不能委托代领,逾期不予领取。
 
  二、考试安排
 
  (一)笔试安排
 
  1.笔试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上午9:30—11: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南华大学南华楼412教室
 
  3.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试教安排
 
  1.试教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开始。
 
  2.试教地点:南华大学南华楼504、506教室;南校体育场(体育学院专项教研室专任教师岗位)。
 
  3.提示:
 
  (1)入围护理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中心专任教师岗位试教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南华楼504、506教室,须自行准备试教用PPT(试教内容与考生专业相关即可),并用U盘拷贝携带至试教地点。
 
  (2)入围体育学院专任教师岗位试教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南校体育场,试教环节采取实践教学方式进行。在南校体育场如遇特殊情况可随即联系人力资源处:8281285。
 
  (3)试教过程中不能出现个人姓名、工作学习单位、父母单位等个人信息的任何提示(包括PPT的内容),如有违反者一律取消试教资格。
 
  三、相关事宜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
 
  (二)应聘者应妥善保管身份证、准考证,并按照考试时间要求,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核。因身份证或准考证缺失导致无法参加考核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期间需住宿的考生,需提前自行联系学校附近酒店。请应聘者合理安排出行时间,预留充足时间到达相应地点。
 
  (四)关于试教入围名单将于11月8日当天中午在人力资源处官网实时发布;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招聘考试安排做出调整的,将另行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通知,请应聘者实时关注。
 
  人力资源处
 
  2024年11月6日
 
  文章来源:https://rsc.usc.edu.cn/info/1191/3195.htm 
\ 湖南衡阳市南华大学招聘第二批非事业编制人员考试通知附件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考场规则
   考场规则
 
  一、考生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任何考生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
 
  三、考生作答工具(黑色或蓝色钢笔、圆珠笔及2B铅笔)由本人自带。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计时工具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凡漏填、错填或者字迹不清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交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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