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编委会研究,报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程序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具体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五个程序。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有吸毒史的人员;
6.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7.在读学生;
8.现役军人;
9.洪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共计18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洪江市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具体要求
1.年龄计算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4日至2006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岗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11月14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本次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出生年月日为准。
2.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要求
(1)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招聘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和专业证书认证。
(2)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照专科、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岗位。
(3)凡有执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4)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的专业以毕业证书所显示的专业为准。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则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作出是否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的认定结论。
4.其它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凡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不一致者取消考试资格。
(2)限洪江市户籍(指现在洪江市行政区域所辖地,不含现洪江区行政区域所辖地)的岗位,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11月14日之前(含)落户在洪江市。
(3)报名时仍与机关、事业单位有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实行诚信承诺报名制度,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4),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考试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及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js.gov.cn/hjs/c123618/tyzlmlist2020.shtml)发布,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11月25日(休息日不报名)(上午8:20—11:5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大会议室。
3.报名方式:须本人现场报名,代报无效。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为避免考试资源的浪费,请报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考,不随意弃考。
(1)报考人员事先准备好以下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正反双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证明(须在有效期内)及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
②限洪江市户籍的岗位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根据岗位计划表(附件1)的要求提供。
(2)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洪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需手写签名),贴好照片。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凡重复或多报,报名无效。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考,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因报考者填写信息错误导致报考岗位错误等原因,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任一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立即取消资格。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数,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
(1)领取准考证
考生需于2024年12月5日至12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大会议室(报名地点)领取。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检等)必须出示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2)笔试时间、地点和范围
①笔试时间:2024年12月7日上午9:00-11:00。
②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如因报考人数过多,将分批开考,请考生及时关注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公告,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考,两证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答题时限为120分钟。
③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评公共基础知识、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和写作(具体岗位笔试范围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3)笔试成绩查询
①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及时在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②笔试实际参考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
(1)本次岗位面试均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并列入围)。
(2)结构化面试参考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综合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同分处理办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再相同的,按面试不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再相同的,加试一门。
(3)综合成绩设置60分(含)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含)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应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6: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方法,参照《公务员法》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通过多种考察方式,深入到学校、单位及社区考察被考察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再次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3.递补
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五、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招聘程序在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二)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六、聘用审批
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审批后,由市人社、编制部门及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及服务咨询电话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身份证明,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2.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告、公示和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成绩公布、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由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洪江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45-7732781
监督电话:0745-7732659(中共洪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0745-7732927(人社局办公室)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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