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6 17:06
2023年6月起湖南省应届生的界定标准为毕业3年内都算应届生&#8204;。具体来说,&#8204;毕业证书落款年度起3年内(含毕业当年)&#8204;,无论是否工作过、签订过劳动合同、缴纳过社保等,都能认定为“应届生”。&#8204;<br />
您好,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感谢您对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的关注!
2025-02-10 19:22